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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孤独的猎手解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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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孤独的猎手》是麦卡勒斯的长篇小说。

它经常被摆放在咖啡馆显眼的位置,被当作小资情调的青春文学。之所以给人这样的印象,是因为它虽然是一本现象级畅销书,却一直在被误读。

这本书最初在年出版时,引起了文学界的轰动,并迅速上升到畅销书排行榜的首位。之所以如此畅销,简单地说,是因为作者对孤独的刻画实在太准确深入引人共鸣了,除此之外,作者本人的“天才神话”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作者麦卡勒斯的确是早慧的。她年生于美国佐治亚州,她很有音乐天赋,曾考入茱莉亚音乐学院,17岁,她为了写作放弃了音乐,去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写作。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她的处女作,写这本书的时候她只有22岁。当时,评论家称麦卡勒斯为“美国文坛一直在等待的神话”,人们对这本书所显示出的深刻洞察力和成熟的写作技巧非常吃惊。

麦卡勒斯也是不幸的。她从小患风湿热,29岁瘫痪,只能用一个手指打字,只活了50岁。如今,她已经被誉为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美国“南方派”的代表作家之一,人们称她为“女版福克纳”。

《时代》杂志将《心是孤独的猎手》列入“现代百部最佳英语小说”,美国著名出版商“现代文库”对“20世纪百佳英语小说”的评选中,这本书位列第17。

第一部分首先我们说第一个主题:人是孤独的。

我们先来讲故事。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一个工业小镇。这是一个多主人公的故事,是用古典音乐中的复调形式写成的,在小说中,几个人物就像几个独立的声部,轮流出场,共同组成了整个小说的合唱。很多多主人公的现代小说都是复调小说,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我们现在说的这本书有五个主人公,他们在小说中轮流出场,地位均衡。

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是个聋哑人,名叫辛格,接下来依次出场的四个人物彼此之间没什么联系,但他们有个共同点,就是都喜欢向聋哑人辛格倾诉。五个人物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车轮,四根辐条对着一个轮芯,围着它转。

故事开场时,辛格还很幸福。他和另一个哑巴生活在一起,一起住了十年。辛格这个人非常优雅体面,高高瘦瘦的,而他的伙伴却是痴肥的,很邋遢,性格不好,人格上也不怎么健全,自从生了一场大病,他变得更加古怪,好像失去了理智,经常做一些破坏公共秩序的事。尽管如此,辛格还是很爱这个伙伴,和他在一起时,辛格会很开心。这是因为他们是同类,可以使用共同的语言:手语。对聋哑人来说,手就是他们的语言。只有跟这个胖伙伴在一起时,辛格的手会挥舞个不停,他飞快地打着手语,对他的伙伴倾诉一切,尽管他的伙伴并不一定能理解他,也不怎么认真倾听和回应。有一次,辛格的胖伙伴又闹出了乱子,结果被家人送进了精神病院。辛格知道这个消息后备受打击,他从此把双手插进口袋,这意味着他从此不会再说话了,他的心关闭了。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人。

第二个出场人物叫比夫,小镇上一家咖啡馆的老板。比夫这个人也挺奇怪的,他喜欢怪人。咖啡馆经常来一些怪人,他们喝得烂醉,说些怪话,还经常赊账,长此以往,咖啡馆根本赚不到钱,但比夫并不介意,他喜欢观察这些人,欣赏这些人,对他们充满了好奇。咖啡馆通宵营业,因为比夫不想让半夜需要这家咖啡馆的人们无处可去。我一直觉得,《深夜食堂》的灵感可能就来源于这本书的这个设定。那个沉默寡言的食堂老板和我们的主人公比夫一样,都是故事中的旁观者,代表着读者的视角。虽然咖啡馆的存在好像让人们不再孤独,但冷眼旁观的比夫却是孤独的。

在所有光顾咖啡馆的怪人中,比夫最喜欢的是一个叫米克的13岁女孩。这就是第三个主人公。米克长得特别高,性格像个男孩子,打扮像个男孩子,思想也像个男孩子。这个形象几乎就是麦卡勒斯本人的写照。她早熟,早慧,喜欢叼着一根烟泡在咖啡馆。米克热爱音乐,她把自己的世界分为“内室”和“外室”,“内室”就是自己的内心世界,是她的庇护所,每当她进入内室,她内心会奏响音乐。她梦想着写出自己的交响曲,成为著名的作曲家。在同龄女孩中,米克是那么特别,野心勃勃。她的人生梦想还包括发明微型无线电收音机,建造通往中国的隧道,以及打倒法西斯。“外室”当然就是外部的现实世界,在这个世界,她和家人关系不好,过于早熟无法被理解,买不起钢琴,最后还遭遇家庭变故,被迫退了学到百货商场打工。总之,米克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她是孤独的。

杰克是第四个出场的主人公,也是比夫咖啡馆的客人。他是个酒*,也是个穷*。他看上去又矮又丑,但你无法猜测他的身份,因为他说的话一会儿让你觉得他是个大学教授,一会儿让你觉得他是个底层人,而且,他似乎去了很多地方,说话带着各个地方的口音。这让比夫非常好奇,所以比夫一直让杰克在咖啡馆白吃白喝。后来比夫总算搞明白了,神秘的杰克是个共产主义者,他信奉时髦的马克思主义,他来到这个小镇后,一边在游乐场打工,一边在筹划建立劳工组织,策动工人革命。然而,这个小镇的工人并不买他的账,对他们来说,能有份工作就不错了,就算你罢工了,资本家立马会找到新的劳动力取代你。他们觉得杰克太不接地气,简直可笑。在这个小镇上,革命者杰克非常孤独。

第五个出场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科普兰。他是个医生,医学博士。像科普兰这样的黑人在当时可不多见,更别提在美国南部这种闭塞落后的小镇了。科普兰医生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汉密尔顿,这是美国开国元勋、美国宪法起草者之一的名字;二儿子叫卡尔·马克思;三儿子叫威廉姆,这是莎士比亚的名字。从孩子起名这点来看,科普兰医生可谓心怀高远。黑人讲究团结,喜欢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但科普兰医生却一个人住,原因是他不认同黑人传统的生活方式,他追求的是严肃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他每天奔波在黑人族群中为他们看病,同时,他为黑人在美国低下的社会地位而痛苦,思考着如何进行社会变革,但他迟迟没有行动。为了心中崇高的理念,科普兰医生牺牲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可是他也遇到了阻碍,不但没人理解他,他甚至在自己的儿子受到种族迫害导致双腿截肢时,没法保护自己的家人,自己也差点被打死。总之,科普兰医生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在残酷的现实中是孤独的。

五个人物介绍完了。这些人物的共同之处就是孤独。他们都是少数族群,是人们眼里的怪人,与现实格格不入,总之,他们是畸零人,畸形的畸,零星的零。所谓畸零人,就是被主流社会排斥的少数人,他们被忽视,被嘲笑,被压迫。文学作品所关怀的对象,也往往就是这样的人。畸零人这个概念在文学中,是由同属于美国“南方派”的作家舍伍德·安德森所创立的。

他写了本书叫《小城畸人》,就是描绘畸零人的代表作。麦卡勒斯说过,《小城畸人》是对她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这本书的人物设定,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这本书。

小镇上的畸零人都感到孤独,这来源于他们不被人理解。这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发现了辛格先生。在这个小镇上,辛格先生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他相貌英俊,温文尔雅,脸上总是一副安宁平静的表情,人们觉得,这是智者脸上才会有的表情。由于辛格先生是聋哑人,人们只要对他说话,他就会递上一张名片,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还写了一句话:“我是个聋哑人,我懂唇语,跟我说话无须大声。”辛格先生看上去是太完美的存在,人人都喜欢他。甚至,连他是聋哑人这一点,也是完美的一部分。因为他不能说话,只能倾听,而且,在人们对他说话时,他需要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的脸才能真的“听懂”他们的话,他总是微笑着,在恰当的时刻,他会拿出一只银色的铅笔,在纸上写下他的回应。

辛格先生让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是被尊重,被认真聆听、被懂得的。镇上有个土耳其人,他对人们说辛格是个土耳其人,因为他对辛格说土耳其语,辛格居然懂了。有人说他是个犹太人,因为辛格是个犹太人的名字。穷人认为辛格是个穷人,富人认为辛格教养这么好这么体面,一定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小女孩米克非常爱辛格,总是跑到他家里听音乐,对他诉说自己的梦想,甚至,米克会在夜晚的探险游戏中跟踪辛格先生。革命者杰克喜欢辛格先生,因为辛格先生不但会在生活上照料他,还听得懂自己讲的所有革命理论。自从认识了辛格先生,杰克不再颓废,内心的火焰又燃烧起来了。黑人医生科普兰非常痛恨白人,但辛格先生是个例外,他是第一个对自己那么温柔有礼的白人,就好像他看不出他的黑皮肤似的。科普兰向辛格倾诉他改变黑人社会地位的崇高理想,他觉得,辛格先生的存在让他摆脱了对白人的偏见,他不再那么非黑即白地看待世界了。对咖啡馆老板比夫来说,辛格是个神秘的存在,他对辛格充满了好奇,他觉得辛格有一种神秘的能力。有一天,比夫领悟到了真相:这个哑巴辛格,在米克、杰克、科普兰医生这些人眼中,不就是救世主耶稣基督吗?他们整天围着辛格转,就像是耶稣的门徒。这几个门徒都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塑造辛格先生。至于辛格本人呢,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都在想什么?没人知道。没有人理解他,因为他没法说话。辛格就像上帝一样,只倾听,不回应。上帝就像工具,只要在那里就好了,就足以成为人们的心灵寄托了。而上帝,可能是最孤独的。

比夫的猜测没有错。辛格先生是最孤独的。他脸上那种安宁平静的表情,不仅仅属于有智慧的人,也属于极度悲伤的人。他的好伙伴进了疯人院后,支撑辛格活下去的,就是每次年假,他可以带上精心准备的礼物,坐漫长的火车去那里探望朋友,对他飞快地打着手语,诉说一切。可是辛格最后一次去疯人院的时候却没有找到自己的伙伴,人们告诉辛格,他的伙伴死了。绝望的辛格回到家中,开枪自杀了。我们可以说,他死于孤独。

辛格的死让他的门徒非常震惊。对他们来说,辛格先生的存在是一个谜,他的死更加是一个谜。辛格的死就像上帝的死,让门徒的世界失去了支撑。在这本书的结尾,小镇陷入暴乱之中,世界大战迫在眉睫,剩下的四个人物在光明与黑暗的夹缝中,命运悬而未决,他们不得不面对“上帝已死”的世界。

你看,“聋哑的上帝”这个角色显然是个隐喻,它隐喻的是人与人之间不可能被真正理解的关系。这本书里有一封辛格写给伙伴的信,从这封信里我们才知道,聋哑人读唇语的能力实际是很有限的,辛格其实并不能听懂人们倾诉的一切,他也并不能完全理解门徒的心声,相反,他觉得他们整天对自己说来说去却不去付诸行动,实在很奇怪。而他之所以喜欢他们来找自己,是因为这样可以排遣他自己的孤独。你看,辛格并非一个奇迹,他只是一个有礼貌的普通的聋哑人,而人们之所以把他塑造为自己的神,是因为人们实在太孤独,太需要被倾听了。

你不妨想想,人们都说自己爱辛格,但这种爱是真实的吗?其实,人们对辛格的爱是单向的,完全复制了辛格对他的胖伙伴的爱的模式,这种单向的爱,你可以理解为是对异己的他者的爱,换个角度,也可以说它只是一种孤独者的自我沉溺。我觉得作者构思出这样一个“上帝”的死,是有讽刺的意味在里面的,这跟尼采所说的“上帝死了”有关。尼采当年宣告上帝死了,他说,上帝是被人们杀死的,这是因为基督教对上帝的信仰是虚假的,上帝原本启示人们去行动,而人们却走向了虚无主义的信仰,走向了依赖和软弱。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来看这本书中辛格的死,以及他的伙伴的死,他们的死和尼采所说的上帝之死多么相似,难道他们不是被单向的爱和虚假的信仰杀死的吗?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是孤独的,这是因为他们都是畸零人,而且互相不能理解,即使是辛格和他的追随者也不能,即使是爱也无法改变这种孤独,因为爱往往是单向的,自我沉溺的。那么,这些人的孤独是必然的吗?

第二部分这本书其实是想说,人是不应该孤独的。

孤独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呢?我们还是从四个门徒说起。我们之前说过,这四个人之间没什么联系,但仔细分析下文本,你就会发现其实他们本不应该如此。

比如咖啡馆老板比夫,他虽然长得很粗犷,但其实是个温柔的人,私下里还有点女性化。他喜欢用老婆的香水,喜欢一些美丽而无用的东西。他觉得,人的性别不应该只有泾渭分明的两种,每个人其实都有两种性别。正因为这样,他才会格外喜欢米克这个性别模糊的小女孩。但是米克并不喜欢比夫。这是因为米克看比夫时带着偏见。米克有偷窃癖,偷过比夫店里的口香糖,从此之后,每当她看到比夫,总是觉得比夫知道了她偷东西的事,所以她就开始讨厌比夫了。很遗憾,米克是孤独的,因为她从来没有尝试去了解真正的比夫,这个真正能欣赏她的人。

再比如杰克和科普兰医生这一对。杰克捍卫底层劳工阶级的权益,科普兰医生为黑人的权益而奋斗,他们都是心系社会底层的理想主义知识分子,但很遗憾,科普兰医生很排斥杰克,觉得他是个堕落的酒*,骄傲的白人。后来,这两人有过一次交谈,但他们各说各的,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激烈争吵起来,把身患肺结核的科普兰医生气得差点儿一命呜呼。他们的分歧在于,杰克是个激进的行动派,而医生更相信语言。最后,这两人的社会理想都遭遇了失败。其实杰克所缺少的恰恰是医生的理智,而医生欠缺的恰恰是杰克的行动力。你看,这四个孤独者明明是彼此相似的,也像拼图一样互补,但他们却看不到彼此,眼里只有辛格先生这个他们自造的神。

在全书中,这四个人只有一次机会同时出现。那是圣诞节的时候,辛格先生邀请他们所有人到家里来。他本以为这四人会成为好朋友,没想到他们见面后分外尴尬,只是谈论了天气,然后都默默等着对方离开,自己好单独向辛格倾诉。直到小说结尾,辛格的死震撼了这四个门徒,他们才开始面对现实,开始想到彼此,想到联结,想到真正的爱。你看,这四个孤独者,他们本不应该孤独,是偏见让他们孤独。他们本应该去爱自己身边的人,而不是一个寓言般的神。人们孤独,其实不是因为无人理解,而是因为偏见让人失去了交流的机会。

在麦卡勒斯笔下,让人成为孤独者的根源还有一点,就是当时的经济*治制度。小说里的故事发生在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南方的大部分人口都是黑人和贫穷白人。作者在这本书里借人物之口告诉我们,当时的美国是世界上最富强的国家,然而在南方,占人口三分之一的劳工阶层却吃不饱饭,住在连牛棚都不如的棚屋里,一个工人的价值还不如一头牛,这是因为美国在经济上是垄断资本主义的,而在*治上,南方施行的是一种法西斯制度,一种针对黑人和贫穷白人的法西斯制度。这让南方人沦为新一代的奴隶。在这种大环境中,劳工阶层虽然收入极低,却唯恐失去劳动机会,不敢也不想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忍受现实埋头苦干;受到不公待遇的黑人族群也是一样。与这些沉默的大多数相比,我们的几个主人公才显得奇怪,才成为了孤独者。你不妨想想,这几个人有求知的渴望,强烈的尊严,浪漫的梦想,也有行动的激情,如果把他们放在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里,他们还会是畸零人吗?还会孤独吗?可见,孤独不是一种自然的状态,而是社会问题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杰克会说,他去过那么多地方,唯有这个镇子是最为孤独的地方。这样看来,这本书里的孤独不仅仅是个体的孤独,而是一个阶层的孤独,一个种族的孤独,是一种社会性的孤独了。这种孤独,跟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所说的那种“拉丁美洲的孤独”是同一种孤独。

第三部分这本书虽畅销不衰却一直被误读的原因。

首先是书名的传播。麦卡勒斯最初给这本书取名Mute,哑巴,不仅仅是因为书中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哑巴,更因为哑巴这个词背后的隐喻:一个又聋又哑的社会。在这样的世界,人们无法表达自己,也不能真正倾听他人。族群与族群,阶级与阶级,甚至同类与同类之间彼此隔绝,被孤独笼罩。

当时,出版社编辑不喜欢这个书名,把它改成了“心是孤独的猎手”,这出自苏格兰诗人菲奥娜·麦克里奥德的一首诗《孤独的猎手》:“在夏日之心的深处,生活于我仍是甜蜜的,然而我的心是孤独的猎手,四处狩猎,在孤独的山丘之上。”这两个标题传递出的信息完全不同。“哑巴”给出的是宽泛的开放的联想,充满社会性的隐喻,而“心是孤独的猎手”传递出的是浪漫的诗意,和少男少女特有的青春期忧伤。这本书出版时,它的书名和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张酷酷的少女的脸,让它长期以来被当作文艺的、小清新的作品来营销,也长期被读者当作青春文学来接受。

其次是传播途径。这本书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也和麦卡勒斯背后的“推手”有关。麦卡勒斯在写作班的老师非常有经验,她知道什么样的故事适合发在什么样的杂志上,因此,麦卡勒斯在刚开始写作时就很顺利,她的小说几乎百发百中,都能在最合适的杂志上发表,而且能得到很好的反响。麦卡勒斯的小说是不拒绝时尚杂志的。她特立独行的形象也让她成为时尚杂志的宠儿。因此,当人们赞赏她的文学成就,称她为“女版福克纳”时,也有人嘲讽她为“时尚芭莎福克纳”。虽然时尚杂志让她的作品在大众中流行,但也给人造成一种她的作品不够“纯文学”的印象。

最后是意识形态。在麦卡勒斯走向成熟的20世纪30年代,马克思主义在欧美非常时髦,麦卡勒斯就是一个典型的左派知识分子。她在访谈中说,自己每天晚上都会和丈夫一起读马克思的著作消磨时间,白天,她会去镇上的穷人居住区散步,记录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说话的方式。除了“马克思”这个高频词,这本书还有一个高频词是“红色”,出现了33次。红色的隐喻,我们应该都不陌生,它象征革命和流血。在基督教文化中,红色还是异端的象征。比如小说《红字》中主人公因为通奸罪而佩戴的红字“A”。同样高频的一个词是“手”,出现了上百次。

在书中,手是辛格和同类交流的无声的语言,也是杰克这个革命者打出的拳头,是科普兰医生这个黑人攥紧的痛苦和仇恨,也是米克这个热爱音乐的小女孩因贫困而无法拥有一架钢琴因而只能在想象中弹奏的手指。手隐喻着交流、力量、梦想和联合。然而,尽管麦卡勒斯一直在强调自己在书中的*治立场,人们还是选择性地忽视着书中的真正主题。读者并不关心书中某个阶层某个族群的命运,大多数人只会接收到人是孤独的,人和人不能相互理解这个层面的信息。

这也许是因为麦科勒斯对人物的塑造很成功,让读者更关心个体的命运,不过,更大的可能是,在这本书80年的传播史中,它的深层主题是始终被主流意识形态所排斥的。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长期以来对共产主义非常排斥甚至恐惧,这种*治上的极右主义在年开始推行的麦卡锡主义中达到了高峰,这导致人们对这本书所表达的激进思想选择性地失明。但是,如果只从表面上去理解本书所说的孤独,那就难免会陷入庸俗和肤浅,陷入自怜自艾和虚无主义,而这种软绵绵的思想,这种丧失行动力的软弱,其实恰恰是麦卡勒斯这样一个非常有力量的女性,这个左派思想和权力意志的追随者极其反对的。

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孤独会让人停滞在一个自恋的状态中,无法实现圆满与自足。所以,你不该孤独的,去爱具体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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